【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近日,湖南省泸溪县应急管理局接举报
当地某水果店铺内储存有危险品!
【资料图】
该局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执法人员
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人员查证
该水果店储存的危险品为烟花爆竹!
共计10多箱,总价值约为1万5千元
据悉,该水果店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
经营内容为百货和水果类商品
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经询问调查,该店经营者承认违法事实
根据现场核查违法事实
泸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和非法经营所得,依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泸溪县应急管理局将案件有关材料和证据移送至泸溪县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是想卖就能卖吗?
来看看这个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第一章 总 则
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风险巨大
这类事故造成的教训已经及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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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融安县大良镇“2·5”较大事故
2019年2月5日1时50分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655号国祥便利店发生一起涉及非法经营的较大烟花爆竹火灾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96万元。
发生原因是,国祥便利店经营者(负责人)张某在人员居住密集场所未经许可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并将烟花爆竹堆放于店铺外,在烟花爆竹堆垛附近燃放,火星飞溅未及时扑灭,阴燃堆垛上覆盖的易燃物,引起燃烧,引发火灾。
勿动歪脑筋经营违法“副业”
后果你承担不起!
来源:湘西应急管理、应急管理部、综合整理
编辑:孟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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