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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成功促使一宗标的额达2.8亿元的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时间:2023-07-08 20:03:17 来源:海拔新闻 分享至: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袁文)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耐心工作,多措并举,成功促使一宗标的额达2.8亿元的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企业得以纾困解难。

案件承办人袁文法官介绍,申请执行人系某金融机构,被执行人为海南某投资控股公司、浙江某旅业投资公司、三亚某旅游公司及股东等。因经营需要,浙江某旅业投资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浙江某旅游风情小镇的14宗土地及地上78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申请执行人借款3亿元,其他被执行人及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以其持有的三亚某旅游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被执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浙江与海南的风情小镇和旅游景区,名下不乏有著名的4A级景区。因疫情影响,国内旅游市场萎缩,最终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最终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浙江和海南的旅游景区收入迎来了较好地增长,现金流日渐充盈,故袁文建议双方通过执行和解方式解决本案纠纷。为更好的满足被执行人的日常经营需要,海口中院先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措施,保证其公司正常运转。随后,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充分给予双方协调和解时间。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相关资料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对于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各类案件,调整好执行思路,积极促成当事人以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的方式化解纠纷,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秀英法院典型案例

强制扣车促结案

申请执行人海南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玻璃建材款20余万元未支付,经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人向秀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李涛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金某,要求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金某在支付16万元后,便不再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李涛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带领法警队干警前往澄迈县海榆中线某玻璃加工厂,扣押金某名下车辆,并通知金某到法院。

车辆扣押到院后,金某仍企图用分期付款等形式拖延履行。在了解到涉案企业经营状况后,李涛认为金某具有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的能力,便要求金某当场拿出解决方案,否则将对扣押车辆进行拍卖。经李涛释法明理,最终金某转变态度,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结清全部欠款。

龙华法院典型案例

炎炎夏日执行路 腾房扣车解民忧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龙华法院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生效判决内容,李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胡某返还占用的房屋,并向胡某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拒不返还房屋,也未支付租金,胡某向龙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华法院立案执行后,于2023年6月13日在案涉房屋张贴搬迁公告,限李某于同年6月30日前搬离案涉房屋。搬迁公告张贴后及搬迁期限届满后,承办人郑忠东团队曾两次前往案涉房屋找到李某,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告知未主动搬迁的法律后果,但李某却无动于衷,仍是拒绝主动搬离。为此,承办人郑忠东团队在法警的配合下于7月7日前往案涉房屋强制搬迁。到达现场后,在办案团队多人的规劝下,李某主动完成搬迁,龙华法院顺利将案涉房屋交还给申请执行人胡某。

因本案尚有租金需要执行,李某名下的车辆刚好停放在现场,承办人遂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将该车辆立即扣押。因扣押车辆的车厢内存放着李某的大量私人物品,办案团队在法警的全力配合下,协助李某将车厢内的大量私人物品卸下车辆,并顺利将车辆扣押至法院。在扣押车辆过程中,李某拿着一把尖刀在办案团队面前闲逛,为避免意外情况发生,干警王丰夏趁李某不备,迅速将其手中尖刀夺下,为本案顺利执行消除了安全隐患。

烈日当空,酷暑难耐,汗水湿透了龙华法院执行干警的衣背,没有人抱怨热、没有人抱怨累,在执行干警心中涌起的,只是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的喜悦,以及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自豪。

琼山法院典型案例

重拳出击治老赖 司法拘留常态化

7月7日,琼山法院执行局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胡某偿还申请执行人吴某5万元。判决生效后,胡某仍未履行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通过线上、线下查控,未发现胡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深挖财产线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胡某沟通,但是胡某拒接电话。近日,吴某提供了胡某的下落,经过几日的摸排和观察,琼山法院执行局掌握了胡某的行动规律,于是迅速派出干警,在胡某的住所处将其依法带回法院。

带回法院后,承办法官对胡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产生的不利后果,但胡某明确表示没有钱偿还债务。同日,吴某向法院提交司法拘留申请书,执行局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案件实际履行情况依法对胡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今年以来,为最大限度查找被执行人,琼山法院执行局司法拘留扣押专班在法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根据预先摸排的线索、兵分多路查找,共拘留被执行人30余名。琼山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司法拘留常态化,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美兰法院典型案例

气焰嚣张抗拒执行 拘留查封严惩不怠

2020年7月1日,美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赵某需向郭某支付股权转让款68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费用,但赵某迟迟未履行上述给付义务。

执行过程中,美兰法院除了依法划拨赵某名下银行存款1020元和提取的公积金存款2917元外,未能查找到赵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结后,赵某多次向郭某进行言语骚扰,并多次通过微信发1毛钱还款红包的方式进行挑衅。

2021年7月16日,美兰法院对赵某进行拘传,赵某和郭某达成口头和解协议,即赵某向郭某偿还3万元,法院不对其实际拘留。当日,赵某偿还了26500元,并承诺第二天将剩余3500元转给郭某。但赵某未按约定兑现口头承诺。

2022年10月20日,根据郭某提供的财产线索,美兰法院恢复案件执行,随即冻结赵某持有的海南某度假服务公司60%股权、海南某科技应用公司88%的股权、三亚某信息技术公司100%的股权。因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谎报家庭住址、不还钱还挑衅申请执行人等行为,美兰法院于2023年7月6日作出拘留决定书,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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